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南召政采竞磋-2024-9 |
******医院感染病区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3月2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南召政采竞磋-2024-9-1 |
医用气体系统设备采购及附设安装调试 |
******有限公司 |
肥城市孙伯大街34号 |
1,38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医院感染病区综合楼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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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东林 吴守宇(业主评委) 刘双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计算方法计取) |
收费金额:21,56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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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医院 |
地址:南召县光明路西段 |
联系人:杨兴群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街道张衡西路光彩国际1号楼1单元804室 |
联系人:李明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明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