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理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宛城政采磋商-2024-17-1 | ******街道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理费项目一标段 | 700000 | 700000 | 是 | 700000 |
******街道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服务期限:两年(服务到期后,经采购人评定合格后,可延续一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需与响应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
(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投标人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7)投标人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8)本项目采取人民币报价,根据磋商情况进行不少于二轮次的报价,最后轮次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
(9)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1)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