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9月26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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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四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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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新鑫缘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干粉砂浆、轻质抹灰石膏类全自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审批信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9月26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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