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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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桐柏县坑塘水面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棚镇岭东村5.98MW)施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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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编号:ZGXTP2024-24
1.2 项目名称:桐柏县坑塘水面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棚镇岭东村5.98MW)施工项目
******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建设项目桐柏县坑塘水面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棚镇岭东村5.98MW)施工项目。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南方数字供应链(******/)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建设项目桐柏县坑塘水面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棚镇岭东村5.98MW)施工项目。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2.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 质保期:两年及以上
2.5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工程月进度支付,结算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由于项目协调及施工均有中标方负责,因此本项目不存在机械窝工及人员窝工等任何费用。具体如下
(1)各建设地点桩基础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开始结算,推广协调费用结算工程量以打桩完成工程量为准,未完成打桩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承包人应于次月上旬递交上月计量支付申请单,申请单经生产经理签字认可,并经公司领导审核无误后在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款,月结算金额为月完工金额的70%。结算依据是:
A、建设施工承包合同;
B、经生产经理签署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报表;
C、承包人报送的月计量支付申请单。
D、农民工资发放确认单(有签章)。
(2)在承包人完成以下工作,且由生产经理审核无误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总费用的27%:
A、完成场地清理,并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
B、已签发档案移交证书及临时接手证书;
C、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发票税率为3%。
D、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
E、承包人完成全部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3)总费用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工程移交业主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结算以乙方提供结算款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前提。
(4)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按月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10日向项目部提交月度付款申请报告,每月应支付金额发包人审核同意的金额,在次月10日前向承包人出具中间付款证书,并在次月30日前予以支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桐柏县坑塘水面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棚镇岭东村5.98MW)施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承装承试承修四级及以上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无需提供);
(4)响应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a.提供廉洁承诺书、供应商调查表(格式见响应文件)
b.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投标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 打印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无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
(4)其他:
a.资质文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开户行(开户许可证)、人员社保证明、身份证正反面);
b.查询相关主体(投标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 打印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c.报价文件(明确价格、质保期、交货时间、税率等,报价文件格式以附件3报价单为准)
d.施工技术文件(按国标行标编写施工工艺标准、图纸、质量保证措施等)
e.参与招标前,需先缴纳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对公转账至采购人制定账户,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缴纳账户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行南阳分行
银行账号:******5208
汇款时请注明用途:用于桐柏县坑塘水面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安棚镇岭东村5.98MW)施工项目保证金;
中标结果确定后,投标人被确定为中选人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银行保函方式(履约保函,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认可为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在接收到符合其要求的履约保函后向中选人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保证金原路退回;
项目全部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依约无息退回中选人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中选人需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承担赔偿责任。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2日10时到2024年9月27日14时
4.2 获取方式:登录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非招标采购模块获取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4时
5.2 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包含纸质档(纸质档包含正本一份,副本一************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盖章版的正本为准。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路508号
采购联系人:任先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