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召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召县城郊乡闫沟村国有建设用地场地平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南召政采竞磋-2024-38-1 | 南召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召县城郊乡闫沟村国有建设用地场地平整项目 | ******.28 | ******.28 | 是 | ******.28 |
5.2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5.3 项目地点:南召县;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6、工期:60日历天;
3.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4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供应商需出具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委员会不予评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询价文件U盘等,且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77-******。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根据《南召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要求规定,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南召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南召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