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县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野政采磋商-2024-53-1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县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项目 | ****** | ****** | 是 | ****** |
5.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3项目地点:新野县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3、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财政局关于印发〈新野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22〕109 号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登录“新野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8008/#/)在线打印《新野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